全体研究生:
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二、 认定工作安排
1. 认定对象: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去年参加了认定的同学不再申请;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应参与认定。
2. 从2019年起,拟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加盖地方公章。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有贫困证明、城乡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等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需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请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27日前将材料交至7-10-11办公室,《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结果汇总表》发送至543383613@qq.com。
3. 9月28日-10月14日,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信息进行审核,开展认定工作,确定申请人的贫困等级。
4. 10月15日向研究生院报送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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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