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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博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点击数:

全体博士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学校2019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工作,根据今年具体情况,研究生院先启动博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申报程序:由学生个人申报、院所初审推荐、研究生院终评。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实际在校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条件

博士:每生5000元;

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向研究生院推荐,原则上被推荐者应通过院所的贫困认定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家庭;

(2)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学生本人残疾;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申请程序

(1)本人填写《申请人信息表》,向院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提供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或者低保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学生本人残疾须提供残联部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必须是家庭户籍直系成员(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学生本人;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或者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者学生所在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或教育局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

(2)院所初审后,向研究生院推荐;

(3)研究生院将各单位申请人信息汇总后组织评选,同时将结果予以公示。

四、时间安排

11月12-15日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人信息表》和证明材料;

11月18-19日 院所集中审核、推荐;

11月20日 院所向研究生院报汇总后的《申请人信息表》(根据贫困情况进行排序)和申报材料;

11月21-22日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受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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