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毕业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院现根据学校要求进行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附件材料(附件1和附件3),纸质档班主任签字后交7-1005,电子档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dkyxuefengban@163.com。省级优秀毕业生将由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产生。
2021年1月6-8日: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完成评选推荐并公示,拟评选学生进入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请班主任完成学工系统初审。同时,拟评选省优大的学生填写附件2,发送至dkyxuefengban@163.com。
四、名额分配
全院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28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11名。(省优大由学院根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在校优毕业生中评选)
各专业指标见下表:
专业 |
人数 |
校优大名额 |
2021届水产养殖 |
70 |
7 |
2021届草学 |
46 |
5 |
2021届动物科学 |
162 |
16 |
总计 |
27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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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