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和学校的项目结题通知,现对我院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及以前立项且已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原则上本次须完成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
二、结题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9月11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电子档(发送至104790477@qq.com)及纸质材料提交至7教1015,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成员排名(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电子版和导师签字纸质版,无变更项目则不交)
项目组成员协商一致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根据贡献程度填写成员排序。凡成员排序与申报书不一致的项目,需提交《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填写步骤:成员排序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电子版(word、PDF版)、纸质版)
纸质版结题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之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最终结题表扫描件(PDF版)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1),上传步骤同上。上传步骤同上(格式请参考附件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成果和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
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同上。
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总结报告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无须上传系统)。(格式请参考附件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2.学院
(1)结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后续再通知。
(2)系统审核: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后在系统提交结题结论。
(3)材料提交: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提交学校。
三、结题要求
(1)答辩汇报人须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2)为进一步提升科研兴趣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学院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指标分配: 若当年科研兴趣评审有终止项目申请和结题申请提交学校后不通过项目的,指导老师暂停2年申请指标;若当年科研兴趣评审学院考核不通过和提交学校项目需整改项目,指导老师暂停1年申报指标分配;每年根据学校分配限额指标,学院根据从2021年至今的教师累计指导项目数轮流分配,指导数量累计最高或当年累计指导超过2项,则申报指标数量控制在1项以内;学校资助项目指标,根据2021年以来各老师受学校资助项目数轮流进行分配;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青年教师;本年度春秋季科研兴趣项目结题项目,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者,当年度申报指标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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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